柬埔寨鼓励更多企业自愿补缴税务,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为止。


柬埔寨政府宣布将检讨税务激励措施,鼓励更多企业自愿补缴税务,期限至明年6月30日为止。 洪玛耐总理于13日主持第19届政府和私人领域论坛时,作出上述宣布。 根据总理府发布的新闻通告,应私人领域的要求,政府决定指示财经部重新检讨于2022年3月发布的部长令,以便向自愿重新申报税务的纳税人提供激励。 它指出,在明年6月30日或之前,自愿进行重新税务申报的纳税人,将会获得优待,包括罚款和利息。 它警告,那些逾期重新申报税务的纳税人,将须依据税务法规受罚,不会获得宽容。

无论如何,它强调,上述税务优待,将不适用于已进行的税务审计和其重新评估结果。 针对私人领域埋怨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重复”进行税务审计,以及接获不合理税务重新评估结果,洪玛耐总理指示国税局,须重新检讨税务审计和评估流程,包括制定明确税务审计、税务犯罪调查和产业税评估的标准许作业程序(SOP),以提高相关方之间的透明度和明确性,即审计官与审计官之间,以及审计官与纳税人之间。 它称,若企业对审计官行为感到不满,可以向财经部内部审计总局或解决税务纠纷委员会提出投诉和寻求解决方案。 根据财经部于2022年3月发布关于自愿重新申报税务激励部长令(Prakas),承认“无心犯错”和自愿重新申报税务的纳税人,须缴纳的罚款将可享有10%折扣优待;若重新申报日期与原有申报日期相距不超过半年,须缴纳的利息(每月1.5%)将可享有50%折扣优待;若重新申报日期与原有申报日期相距已超过半年,须缴纳的利息(每月1.5%)将可享有20%折扣优待。